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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换届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地方党委换届工作完成后,针对党委、编委领导调整的实际,锡林郭勒盟委编办积极采取措施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培训。学习贯彻《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盟、旗两级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提请党委通过党委中心组、编委会议等形式再学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条例》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盟委编办组织人员深入旗县市(区)开展专题宣讲,加强领导干部对《条例》的理解,增强执行《条例》的行动自觉。

加强党的领导,积极主动汇报。根据盟委、行署领导调整和旗县市党委换届,及时调整了盟、旗两级编委组成人员,修订了编委会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在召开编委会议时,就党政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改革政策和情况进行专题汇报,确保新到任的盟委、编委领导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改革政策、举措及成效,熟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围绕编制总量配置、干部队伍建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分析研判,形成《锡林郭勒盟行政事业编制总量状况和特征分析报告》和《全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等,为各级编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规范化建设。根据《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编委安排部署,盟、旗两级认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并结合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实地进行督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编委进行汇报,促进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