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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四个始终坚持 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以“四个始终坚持”为引领,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在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各项改革的“主线”,与推进改革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通过优化组织设置、健全职能体系、完善制度机制等方式,加强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苏木乡镇党的建设工作,建立起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为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始终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推动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在推进党政机构改革中,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对党政部门职能重新调整配置,明确了盟直24个部门间的39项职责分工内容,与旗县市、苏木乡镇间的4项职责分工内容,职责划分更加清晰明确,工作关系更加协同高效。事业单位改革中着重突出机构重塑,全盟事业单位数量由改革前的1716个精简至1223个,精简比例为29%,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理顺了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始终坚持资源统筹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立足新发展阶段,持续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通过跨部门统筹方式,从职能弱化和撤销事业单位收回1668名编制,优先配置给纪检监察、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行业领域;通过跨层级、跨地区统筹方式,收回盟本级和部分旗县市(区)1552名事业编制和3169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预借给编制紧缺旗县,重点保障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设立100名中小学教职工周转编制和50名人才引进专项编制,重点保障了急需人才编制需求。通过统筹配置编制资源,有效解决了编制结构性紧缺与实际需求的矛盾,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始终坚持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培训内容,实现盟、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三级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编印《机构编制工作文件汇编》《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释义及相关改革政策汇编》等学习材料激励各级干部通过精学细研,更好地将法治理念应用到改革实践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加大对部门履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为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