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三加强三提升” 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找准机构编制工作在全面依法治盟中的职责和定位,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法治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思维。充分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业务工作交流研讨等载体,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建党、依规治党、加强组织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纳入全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并组织人员深入旗县市(区)开展专题宣讲,切实提升各级干部职工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加强工作落实,提升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明确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一是履行党组动议程序。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前,须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严格履行机构编制动议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性。二是开展调研论证程序。机构编制部门收到部门单位申请文件后,从符合政策法规情况、申请必要性情况、历史比对情况、管理规范性情况、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能情况等展开调研论证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合理性。三是落实审议决定环节围绕部门请示是否符合党中央有关改革精神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是否属于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或履职所需;是否可借助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或通过技术升级、内部挖潜方式解决;现有机构、编制是否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是否规范等方面,由编办或编委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核审批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性。四是完善组织实施环节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后,对部门工作运转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效果评估,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用性。

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开展对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各项体制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监督检查效能,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坚持机构编制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联动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与组织、人社、财政、医保等五部门建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享信息管理平台”,有效解决业务工作中的数据不一、管理不善、约束不力等问题。充分利用“12310机构编制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投诉,做到凡举报必严查、凡查实必追责,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台账,逐条明确原因现状和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不断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