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共三条,规定了《条例》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时间等。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本条是关于军队编制工作的规定
武装力量体系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虑到军队编制工作的特殊性,本条明确军队编制工作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