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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 健全完善依法治盟机构职能体系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盟委关于依法治盟的决策部署,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部门职责,在理顺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依法治盟机构职能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完善体系建设在机构改革中与自治区上下贯通,设置盟委依法治理议事协调机构,盟委工作机关基本均加挂了政府工作部门牌子,成为具有法定职能的行政主体,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完成盟直司法部门组织架构重建及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置,盟直部分党政机构内设政策法规职能科室,依法治盟机构职能体系得全面加强

依法明晰权责界限,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条款,对盟本级行政设定的依据逐条核对确认,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在机构改革中,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推动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依法落实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责,将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内容纳入部门“三定”规定中予以落实理顺了行政主体与法定行政职能的权责对应关系,使行政主体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法定行政职能,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能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整合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加强执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改革后,盟本级执法队伍由16支减少到9支,旗县市(区)执法队伍由243支减少到105支,全盟70个苏木乡镇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为全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