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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助力文物保护工作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量,推动文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健全体制机制。机构改革中,在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加挂盟文物局牌子,为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推动文化领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在锡林郭勒博物馆加挂盟文物考古保护研究中心牌子,压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整合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行使文化、文物等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提升文物保护执法效率,为文物保护工作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编制保障。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职能作用,加强对文体旅游广电局、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定”规定的研究,明确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相关职责,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为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引进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确保文物保护人员力量与任务相适应,促进文物保护工作质效提升。

三是督促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水平。督促部门切实扛起全盟文物保护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制度机制,同时,结合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将文物保护相关单位列入机构编制执行与使用效益评估试点,推动部门履职由“物理融合”向“化学反应”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