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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2次会议

 

         12月9日下午,盟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2次会议,传达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研究机构编制相关事宜。盟委书记、盟委编委主任么永波主持会议,盟委编委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盟委编办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两个《办法》的修订出台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巩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升机构编制依法依规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确保完整准确落实好两个《办法》。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决维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建设融入机构编制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全盟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加强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融合和创新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结合全盟发展需求,科学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三是强化刚性约束,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配套法规制度,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