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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盟委关于依法治盟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在优化体制机制、推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为法治锡林郭勒建设提供强有力机构编制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任务落实根据工作需要调整领导及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到人,增强工作执行力,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推进。

深入学习宣传,把好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列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利用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深入学习,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全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教学内容,采取机关干部到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宣讲、盟委党校授课、锡林郭勒日报专栏解读等,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用好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工作重点,保障重点任务。理顺执法管理体制,优化调整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设置,在盟级、旗县、苏木乡镇层面探索对现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进行更大范围整合,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目录清单,实现“有单可依,依单执法”。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执法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机构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业务学习计划和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作用,严把编制职数、人事管理、财政拨付、责任审计、监督检查等各道关口,实现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