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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为基层赋能增效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进一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机制,增强苏木乡镇(街道)服务管理能力,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全面固本强基。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一设置苏木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结合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点等不同实际类型,因地制宜设置生态保护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旅游发展办公室、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等,机构精简比例11%。聚焦基层高效履职,规范“属地管理”行为,旗县市(区)派驻机构人员统一接受苏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调度,实现“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良好态势。

科学统筹编制。结合本轮机构改革,统筹编制差异化下沉到苏木乡镇街道,保障重点工作用编。通过建立编制“周转池”、“减上补下”等方式,进一步加大编制动态调整力度,科学合理配置苏木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支持基层在编制总量内“有需即补”,2024年,下达苏木乡镇(街道)公务员招录计划36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18名,为苏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达用编计划64名,切实保障基层一线用编。

规范基层权责。全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和职责准入制度,明确基层属地管理责任,理顺旗县市(区)机构条块对口关系,使职责分工更优化、工作配合更协同、管理服务更高效。完善派驻体制机制,明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派驻机构人员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事先征求苏木乡镇(街道)意见,进一步增强基层话语权。建立善苏木乡镇(街道)执法队与“四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苏木乡镇(街道)与旗县级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规范基层工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