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是林草资源富集大盟,林草面积约2000万公顷,林草面积占全盟国土面积的95%,林草资源总面积居全区第3位,草原面积居全区第1位,生态地位举足轻重。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从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体制机制三方面入手,全链条做好林草领域行政执法机构编制保障工作。
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整合盟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科承担的森林执法职责、草原监督科承担的草原执法职责,增设行政执法科,统一承担林草领域执法职责;将盟林业和草原资源中心更名为盟草原资源监测保障中心,赋予林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职责;13个旗县市(区)均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林草执法中队;在林草资源富集的73个苏木乡镇(街道)加挂林草工作站牌子。通过完善盟、旗、苏木乡镇三级林草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织密林草行政执法网络。
加强编制配置,增强林草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聚焦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科学测算编制需求,动态调整编制资源。为盟草原资源监测保障中心调增6名事业编制;为13个旗县市(区)林草执法中队核增170余名事业编制,其中盟本级通过“减上补下”方式,为旗县调剂补充43名;苏木乡镇(街道)明确林草工作人员编制400余名。批复下达全盟林草行政执法队伍专场招收计划193名,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林草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全面提升全盟林草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林草行政执法顺畅运行。针对林草执法队伍设置特点,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制定关于林草执法队伍运行管理的政策口径,指导林草执法队伍在机构运转、执法规范、人财物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建立工作协同配合机制。在本轮调整中进一步明确了旗县市(区)林草执法中队的人员管理、工作考核、职务任免、职级晋升、职称评聘、学习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由林草部门代管,人员编制统计在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林草执法队伍顺畅运行提供强有力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