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根本遵循,树牢法治思维、细化配套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一是抓学习宣传,强化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条例法规纳入市委常委会、编委会专题学习,通过法宣平台线上专题学习、发放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品等方式,“线上+线下”多途径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
二是抓程序规范,强化机构编制法定化。压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体责任,推动部门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提出机构编制调整意见,深入分析论证,集体讨论研究并以党组(党委)正式文件报送,杜绝随意性、反复性。强化编办审核把关责任,突出对政策论证、制度规范、运行效率、职责适配、编制配备的研究把控,切实为机构编制调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是抓法治化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部门联合督查、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内部监督与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等方式,严肃查处私自设立机构、增加编制、超职数配备干部等突出问题;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按照“问题分类、整改分步”原则,逐条梳理督查发现问题的原因现状,细化整改措施,挂牌销号、动态管理,从严从紧筑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