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始终坚守“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把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作为重要任务,以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为工作准则,从源头抓起,做到防患未然,通过多种手段积极预防,坚决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一、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机构编制红线意识。聚焦“关键少数”,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定》等政策法规纳入编委会等会议学习内容,促使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针对“重点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在工作调研中融入法规政策宣讲。面向“多数人员”,利用公众号推送政策解读、编印发放资料等,营造全员知法守法氛围。
二、细化制度约束,强化机构编制规矩观念。严格执行权限程序,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明确编委、编办职责权限及机构编制事项程序,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结合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方式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主动防范条条干预,严格审查部门报请事项,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独立公正,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三、优化日常监督,提升机构编制纪律自觉。规范业务流程,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日常业务,规范请示报告、用编审核等业务流程预防违规行为。开展常态管理,精准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情况,督促标识牌不规范、实名制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整改。落实监督责任,坚决查处和纠正贯彻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问题,以监督问责保障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