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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持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将法治建设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制意识。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作为首要任务,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遵循,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机构编制各项工作。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增强干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意识,推动机构编制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全面梳理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修订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审查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和备案等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法治权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对日常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将监督检查贯穿机构编制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对《条例》规定的审批做到全面监督、闭环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预警,督促纠正。同时强化动态监管,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针对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编制使用情况、实名制管理情况等方面做实做细监管工作,有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