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按照《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机构编制业务为基础,联动各业务股室,构建编办内部监督检查闭环,强化“审批-督查-整改”全周期全方位管理。
一、明确监督要点,掌握检查内容。
细致梳理分析机构编制事项,结合日常工作进行归纳分类,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落实日常机构编制事项等纳入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囊括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数据统计、登记注销、设置机构、落实交办事项等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内容全面,指向明确,为开展督查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定管理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督促落实”的原则细化股室分工,确定由业务一股跟踪了解市直行政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交办、批办、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由业务二股跟踪督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动态监测,机构编制交办、批办、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可以单独或联合股室开展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审批管理相结合,强化审批、管理、监督协调联动,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
三、细化程序方式,解决实际问题。
将情况复杂或需要持续跟进的问题纳入机构编制事项专项督查台账,严格按照“建立台账—下发通知—跟踪督查—责任追究”的工作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督,直至问题整改到位。督查中可综合使用调阅资料、评估考核、座谈走访、实地核验等方式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