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质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锡林浩特市委编办积极落实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问效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强化部门职能依规落实。
一是严格制度机制,坚持预防为先。多维度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强化关键群体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常态化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培训班学习内容,从政策规定、严肃纪律、预防教育等多维度来增强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同时严格按照《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扎实做好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关键环节,确保机构编制事项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实现高效监管。构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长效管理”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全面梳理部门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职数配备、人员变化等数据,详细掌握职能履行、政策执行、效益发挥等方面,形成机构编制信息台账,为监管工作开展提供基础支撑。突出内部协同,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量,科学制定统一计划,实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近期对全市党政群机关、苏木镇(街道)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通过对60个部门单位自查情况的深度梳理,精准锚定四类典型问题,向编委会汇报后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形成“清单交办、定期调度、销号管理”闭环督导,切实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强化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账一整改”原则,责任到人,逐项销号,形成追溯闭环体系,同时拓展结果应用深度和广度,将监督检查整改情况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提升监管效能,突出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