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和民生工作,扎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机构编制保障。党政机构改革以来,组建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结合实际对科技机构、乡村振兴等机构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对发改、应急等部门有关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完善,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责履行更加顺畅。借力深化苏木镇(街道)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中对苏木镇(街道)工作机构、派驻机构进行整合精简,推进苏木镇(街道)职能转变,明确职责权限,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优化发展环境上来。
围绕执法领域改革,优化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巩固提升农牧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重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种类、规范机构设置、控制人员编制规模、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努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将林草执法职能并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下设林草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压实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主体责任。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置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队。
围绕保障社会民生,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及编制余缺等情况,动态调整管理全市中小学编制资源,在“空编进人”前提下,着力保证中小学教师用编进人计划,提高使用效益。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理顺卫生健康机构设置,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优化调整。重点向基层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岗位,倾斜加强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力保障卫生医疗领域用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