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水平,锡林浩特市委编办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深入“学法”,树立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根本遵循,聚焦机构编制工作主责主业,确保全办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定用法治思维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实践。明确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市委理论中心组、编委会学习内容和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推动全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
严格“守法”,推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持续细化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工作要求,优化流程推动编制使用规范化。切实强化部门“三定”规定刚性约束,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机构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符合法律规定。完善锡林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建立用编进人前置审批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活力。
科学“用法”,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强调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意义,规范年度报告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助力机构编制水平提升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抽查,加强监督检查,维护机构编制纪律,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