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委编办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编委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为核心,精准施策,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严守原则,确保党的领导。市委编办坚定不移执行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确保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通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党管机构编制落地生根。不断完善《锡林浩特市委编委会工作规则》和《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工作细则》,细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权限和内容,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请示报告、日常指导、协调联动等机制,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是精准施策,服务民生领域。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强化教育系统编制服务保障,科学开展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测算,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市委编办与教育部门携手合作,通过双向统计,全面掌握公办幼儿园数量、在园幼儿数、核定编制数、在编及聘用教职工人数等关键数据,为精准测算提供详实依据。结合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实施幼儿园控制数管理,出台《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重新核定12所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办幼儿园人员管理工作。
三是科学筹谋,优化机构管理。市委编办指导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对照《办法》要求,对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进行全面梳理摸排,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逐步调整优化。通过组织单位自评,引导全市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同时选取调整整合力度较大的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通过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确保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