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锡林浩特市委编办“三强化”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锡林浩特市委编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面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将创建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党建等工作有效结合,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强化理论学习,将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纳入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及相关条例,结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书记讲党课”等学习活动,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政策的学习宣传,强化了全体干部的民族团结理论知识结构。

强化学干结合,发挥机构编制职能助力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印发《关于调整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锡林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内部职责和业务有效整合,有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面向群众的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市委编办联合拉布仁社区开展“石榴籽同心筑梦、团结情共促发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竞答、向居民分发宣传资料并进行讲解等丰富有趣的互动,积极宣传《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进步条例》《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手册》《宗教事务条例》民族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