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机构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苏木镇(街道)职能定位,切实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保证基层机构编制结构更加合理,锡林浩特市委编办坚持周密计划,规范程序,充分沟通,细致审核,积极推进制定苏木镇(街道)“三定”规定工作。
一是严格部署落实。通过学习自治区、盟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三定”规定制定要求,深刻领会此次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苏木镇(街道)拟订的“三定”规定草案,编办初审并经沟通对接达成一致的,附反馈意见交由苏木镇(街道)及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后,返回编办复审校核形成意见稿,提交党委组织部门及分管市长审阅,经合法性审查报市编委会审定,使“三定”规定制定工作更加科学严谨。
二是严格内容要求。依法界定苏木镇(街道)职责,找准苏木镇(街道)职责依据。明确法律、法规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作为依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阶段性工作和临时性事项不作为制定“三定”规定的依据。在内设机构设置上,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采取“应设和自主选设”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苏木镇(街道)机构设置。统筹苏木镇(街道)编制资源,采取“基本编制+附加编制”的形式,确定各类苏木镇(街道)编制规模,合理配备编制资源。
三是规范格式标准。始终坚持“三个规范”原则,即规范“三定”体例、规范内容布局、规范文本格式和文字表述。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制定,提升“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在内容布局上,按照总则、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其他事项逐条列出,确保符合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