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完成本轮机构改革任务,锡林浩特市委编办紧盯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心谋划,严格把关,高效推进全市涉改部门及苏木镇、街道“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
开展调研,统筹谋划。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后,市委编办召开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办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掌握政策口径和规范性要求,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立足实际分析论证涉改部门和苏木镇、街道职责边界,针对涉改部门职责划转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梳理“三定”规定框架,建立涉改部门调整事项台账,印发“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参考模板,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要求,确保“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准确规范。
明确流程,严把程序。市委编办严格遵循“印发修订工作通知、涉改部门拟订初稿、分工审核修订”的工作流程规范推进,积极对接涉改部门,就“三定”规定制定修订的工作流程、核心内容、重点问题、文字表述、时间安排等进行明确,一对一、点对点指导督促相关涉改部门完成“三定”规定草案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为做好“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工作提供有力指导服务。
严格审核,强化质量。采取“部门拟订、充分沟通、严格审核”的方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照“八个是否”标准进行审核。对照自治区、盟级对应部门“三定”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从机构设置、权责内容、职责边界等方面进行把关,报送市委办及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三定”规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目前,已完成18个党政部门、4个苏木镇、8个街道、10个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制定修订。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对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确保改革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