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统一性、严肃性,锡林浩特市委编办严格开展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一是坚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结合业务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中央编办法规制度制定实施和备案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等党内法规,树牢严格执规理念,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严格备案审查程序,坚持按时按质报送。对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编办主任审定制度。对涉及多项机构编制业务的规范性文件,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分别提出初审意见,涉及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在初审汇总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发必须遵循的步骤,严格经过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审核把关、集体审议、及时公开等环节,确保责任明确、程序规范。
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清理,巩固完善事后监督。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市委编办注重事前事后沟通反馈,对于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定期清理,稳妥提出修改意见,切实做到理由充分、意见恰当、表述规范,确保规范性文件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并适时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