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业务范围: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学前儿童保育、教育服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学前儿童保育、教育服务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负责实施儿童学前教育。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责任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学前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以保育教育为中心,履行保育教育职责,执行保育教育标准,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研究和改进保教方法,不断提升育人能力和办园水平。 6.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的幼儿园环境。 7.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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