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工 作的主线,贯穿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自身 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承担一般常见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 确的慢性病治疗。协助开展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康复医疗服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四)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 (五)完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宗旨: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医疗卫生与护理保健服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急救、预防、医疗、康复、传染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培训、医疗援助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业务范围: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预防保健、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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