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3077947118X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正蓝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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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正蓝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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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业务范围:在全旗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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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正蓝旗上都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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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天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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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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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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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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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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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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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
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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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正蓝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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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变更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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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疫情肆虐,大队全体职工全力以赴,始终战斗在疫情防控执法最前沿。对全旗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教育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相关企业共429户(医疗机构94户、学校9户、托幼教育机构10户、公共场所288户、企业28户))开展了全面的不间断的轮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宣传指导工作,督促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28户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实施停业整顿直至其制度建立健全,培训合格能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参加旗委政府各专班人员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专长,圆满完成了各专班各项工作。在隔离酒店改造指导、隔离酒店运行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防止隔离酒店内部感染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参与12个酒店的改造指导、竣工验收工作,对运行的隔离酒店实施轮回指导工作,对每一酒店每天不少于1次监督指导。通过视频回放、工作现场监看等方式发现问题并及时指出,要求立行立改、问题不过夜的疫情防控要求。对隔离酒店监督检查320余户次,工作人员640人次,发现问题280余条。问题及时上报,为指挥部及时掌握隔离酒店情况统筹部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对隔离酒店涉疫垃圾收集转运、污水中消毒、余氯含量达标,消毒方式进行监督指导,取得良好效果。本轮疫情防控工作未发生工作人员感染及隔离酒店内部感染,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涉职业卫生企业等未发生场所内疫情传播,学校、托幼等教育机构未发生大面积传播,取得以上成绩与大队全体监督员履职尽责、认真工作,发挥专业特长发现问题及时补足疫情防控短板是分不开的。 二、有序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1、卫生监督执法宣传 利用宣传周、宣传日进社区、进企业、上街道、去广场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开展卫生相关各项法律宣传活动。通过全旗“职业病防止业务群”、“卫生监督及协管业务群”、“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卫生监督工作群”、“公共场所业务群”等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识宣传,通过线上宣传教育提高从业者法律知识,促进依法经营,助力卫生健康执法规范开展,本年度共发放宣传册5000多份,社区、企业、养老机构等场所人员学法知法,在预防养老诈骗、依法维权、健康生活等方面提高认识,取得良好效果。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全旗持有公共场所许可证283户(住宿126户、美容店52户、理发店75户、洗浴2户、汽车站1户、商场8户、足浴18户、书店1户),按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持续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对“二证”持有情况,卫生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卫生设施及公共用品的消毒,新冠、鼠疫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回头看”监督其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到位者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全年检查公共场所768户次,停业整顿15户次,下达意见书768份,出动监督人员1584人次。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全旗共有集中式供水单位2户,本年度对集中供水单位进行8户次检查。主要针对水源地保护、厂区内外环境、供水设施运行、消毒制度及落实、供管人员健康体检及新冠、鼠疫疫情防控等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意见书,要求立即改正。监督水质检测,结果按时公示。 4、餐饮具消毒单位监督工作 根据《食品安全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对3户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不积极整改的行为依法处罚。全年对1户餐具、饮具消毒单位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整。 5、学校卫生监督 全旗教育机构19所,其中中学3所、小学6所、幼儿园10所(公立幼儿园6所、附设幼儿园3所、私立幼儿园1所),依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要求进行日常监督指导。特别是新冠、鼠疫疫情防控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意见书并督促改正,确保教育机构正常开展教学活动,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6、医疗卫生监督 由于新冠疫情肆虐,大队持续对全旗94户(旗直医疗机构3户、苏木镇卫生院13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户、社区卫生服务站6户、医务室3户、嘎查村卫生室48户、个体诊所20户)医疗机构开展新冠、鼠疫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院感防控为重点,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观察室的运行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控制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医务工作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消毒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健康监护、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监督检查各级医疗机构584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174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84份。 7、职业卫生监督 全旗涉职业卫生企业28户,针对涉安全企业重点检查。落实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卫生管理档案,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三同时”、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等落实情况,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切实督促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宣传学习,使劳动者提高职业健康意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生产培训,建立企业以主要管理人员为组长的职业病管理领导小组,提高责任意识,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发现问题下达意见书,明确整改意见,并督促限期整改。全年检查企业47户次,下达卫生意见书47份,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8、计划生育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三、“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卫生健康领域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大队对辖区内卫生健康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内部及部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民政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抽查工作,抽查部门内部任务 25户、部门联合任务9户.达到预期目的,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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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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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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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白菲菲 联系电话:15849912643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