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2530460890382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中心卫生院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中心卫生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
|||
住 所 |
宝绍岱苏木所在地 |
|||
法定代表人 |
乌云毕力格 |
|||
开办资金 |
1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差额补贴) |
|||
举办单位 |
正蓝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4 |
54 |
|||
网上名称 |
正蓝旗宝绍岱苏木中心卫生院 |
从业人数 |
9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卫生院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疫防保健服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相关活动,2022年度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组织管理情况 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年初召开了全苏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启动会暨项目培训班,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考评小组。各项目实施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了责任医师制度,加强了项目领导和组织管理。印发了《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纳入各村卫生室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明确我苏木卫生院、嘎查卫生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执行机构,对全苏木居民免费提供十二大项服务工作,确定苏木卫生院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指导机构,负责对全苏木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监督考核。初步建成了苏木、嘎查二级项目管理机构,基本形成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网络。为我苏木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实施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 (二)、搞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为全面了解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版)的专业知识和上级相关的要求,我苏木分别对所有参与到该项工作中的管理者、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让广大嘎查级卫生人员掌握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目标、任务,工作规范和要求,为我苏木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确保项目服务保质保量得到全面落实。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绩效考核 一是苏木卫生院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成立了项目技术指导组,认真做好对项目工作的综合业务指导,开展了对卫生室不低于每月1次的技术服务指导;二是建立了苏木、嘎查两级督查制度和评估制度。我苏木卫生院对嘎查卫生室进行多次检查指导。卫生院每月召开项目工作推进会,实行项目责任制、督查制、追究制,加强了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监控;三是建立了资金预拨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资金管理制度。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完成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我院共为居民新建健康档案纸质档案3202份,并把纸质居民健康档案完善合格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居民建档率为97.8%,电子建康档案3126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8.9%,动态档案423份、健康档案使用份数2746份,使用率15.4%。 (二)、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旗卫健委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苏木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2022年共发放12种宣传材料6251份;开展卫生咨询宣传活动9 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12次;更换宣传栏内容12期;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数为 1423人次。 (三)、预防接种工作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类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配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对具备资格的预防接种人员,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国家免疫规划各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0%以上。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消灭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 (四)、0-6岁儿童管理 根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工作,开设儿童保健门诊,为婴幼儿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共累计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13人,新生儿家庭访视率100%;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13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100%。 (五)孕产妇管理 按照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为孕妇提供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健康管理。为产妇提供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共累计早孕建卡13人次,早孕建卡率100%;第2-5次产前检查 13人次;产后访视13人次;孕产妇健康管理13人,孕产妇健康管理率10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根据《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我院开展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一、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及空腹血糖测试,并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2022年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209人、规范管理195人、管理率为93.3%。体检人数为146人、体检率为74.9%。 二、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并告知该居民一年后进行下一次免费健康检查。 每年按要求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一次健康体检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七)、慢性病管理工作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我院对我镇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镇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死亡和现患等情况。 1、高血压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在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高血压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随机血糖测试)。 我院共为35岁及以上人群进行首诊测量血压190人;共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为190人,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90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100%。并为高血压患者提供随访760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高血压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 一是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 二是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提供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空腹血糖和血压测量等检查,对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提供健康指导。 三是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 我院共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6人,健康管理率100%,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6人,规范管理率100%;并为糖尿病患者提供随访24人次,对控制不满意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八)重性精神病管理 我院共登记管理并提供随访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为13人,检出率100‰,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100%。今年共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面对面随访和分类干预计52人次。并对患者进行规范管理,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九)、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工作 一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以及传染病报告与处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了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二是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我镇居民进行传染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社区居民传染病防制知识的知晓率。 三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2022年登记管理各类传染病0例。传染病报告率100%。对发生的传染病均按要求做好登记、报告和流调、疫点处理等工作。 (十)、卫生监督协管规范管理工作 在卫生监督所指导下我们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所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安全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各项有关工作。并得到了好评。今年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100%。 (十一)中医药服务项目管理工作 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指导92人次,管理率47.2℅;0-36个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管理人数0人,管理率0℅。 (十二)结核病患者管理 按照结核病患者管理规范要求,凡是发现有疑似结核病患者的一律转到专业机构进行归口治疗,病人管理情况:初治涂阳患者2人,网络追踪病人2人,网络到位人数2人,追踪到位率100%。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自2021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4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吴彩珍 联系电话:13947959738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