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服务大局提质增效的通知〉》。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两优”专项行动是当前全旗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把“两优”专项行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专项工作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研究“两优”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抓好组织落实,牵头本部门单位“两优”清单的梳理、汇总、上报工作,切实把“两优”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落实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 把四项成果作为检验“两优”专项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和依据,聚焦解决“三慢”问题持续发力,将职权事项能放则放,将环节、材料、时限能减尽减。通过深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重构党政机关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及时把专项行动实践成果转换成部门单位管理的制度成果,形成“两优”长效机制,持续打造更便利更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加大监查力度。在开展“两优”专项行动的通知中,对加大督查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党政两办、旗委编办、旗政务服务局要适时组成督查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深入旗直党政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对于存在的问题,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全力推动“两优”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落地。会上,旗委编办、旗政务服务局有关负责人就开展好“两优”专项行动进行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