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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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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研究、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民健身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文化旅游发展研究、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举办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辅助性工作。即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实施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传承各项工作;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承担全旗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赛事相关工作;担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组织建设、活动开展、项目培训、文化宣传、参赛交流等相关工作。承担旅游业相关辅助性工作。(原:承担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相关辅助性工作。即开展公共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理论研究和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实施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与传承各项工作;宣传全民健身政策、法规,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科普知识;承担全旗性群众体育、竞技体育赛事相关工作;担老年人体育工作的组织建设、活动开展、项目培训、文化宣传、参赛交流等相关工作。承担旅游业相关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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